体征:临床表现可分为强迫思维、强迫行为和混合性强迫症三类。
(1)强迫思维:如强迫怀疑、强迫联想、强迫回忆、强迫性穷思极虑、强迫性对立思维、强迫意向(患者常为某种与正常心理相反的意向所纠缠)等。
(2)强迫行为:如强迫检查、强迫计数、洗涤等仪式动作。
(3)混合性强迫思维和动作。
起病可急可缓,但多系缓慢起病;症状可为单一的,也可为多样的;可只有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或两者兼而有之。患者明知自己的这些观念和行为毫无现实意义,不应重复,力求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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