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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28万到知名美容院整形 手术“收尾”失血性休克
  • 2013-03-27 10:03:53
  • 出处:青年报
  • 标签:知名,美容院,整形,收尾,失血,休克
导语:隆胸、隆鼻、割双眼皮、削下颌、缩上唇

    隆胸、隆鼻、割双眼皮、削下颌、缩上唇……为了美容,贵州赵女士飞赴上海,直奔上海原辰医疗美容医院,一掷28万元。结果,五项手术还没有做完,就出现意外,紧急送往第六人民医院被论断为失血性休克,一度病危。1128日,记者现场采访后,医患双方目前仍在就善后事宜进一步协商。记者截稿前,双方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28万元做五项整容 手术床上失血性休克

  赵女士丈夫刘先生说,今年11月初,他妻子赵女士在网络上看到一则信息称原辰为上海最好的美容医院,风靡世界的韩国整容专家朴原辰将于114日到原辰坐诊。她妻子爱美,隧于113日独自一人从贵阳飞赴上海。

  第二日上午9点左右,即根据原辰发送的详细医院地址,见到了朴原辰,随后即决定进行五项整容手术,包括:隆胸、隆鼻、割双眼皮、削下颌、缩上唇,原价分别为12万元、6万元、2.5万元、10万元、4.5万元,总计35万元,8折优惠后共计28万元。其中,隆胸手术与缩上唇手术原价分别为12万元与4.5万元。主刀医生为朴原辰。

  赵女士当场使用银行卡在原辰的POS机上一次性刷卡。经过体检、抽血、化验等准备,赵女士于当天下午155进入原辰手术室,先麻醉后手术。

  刘先生告诉记者,115日凌晨,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原辰一缪姓女士告诉他,他妻子在该院做美容手术出现了失血性休克,已送到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正在抢救,生命垂危。他火速飞赴上海,赶到第六人民医院时,妻子仍昏迷不醒,经医院全力抢救,两次分别输血2400毫升、800毫升, 花费数万元才脱离生命危险。

  刘先生说,朴原辰在我妻子隆胸手术还没有完成时,就为了赶航班提前离开手术室,由于朴原辰提前离开手术室,才造成我妻子失血过多而休克。 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与原辰交涉时,对方不承认是医疗事故,也不愿意给他提供其妻子在原辰的诊治资料;他向闵行区卫生局、上海市卫生局投诉后,在卫生局的要求下,原辰才将这些资料拿给他。

  双方谈及善后事宜时,原辰只愿意把隆胸失败费12万元、未施行的缩上唇手术费4.5万元退还,并补偿他们患者家属在上海护理的费用,共计18万元。这与他要求的至少全额退还医疗费用并进行赔偿的要求相去甚远,他没有同意。

  医院的解释与《病程记录》有矛盾

  记者查询赵女士的诊治资料发现,她于114日早上930左右来到原辰后,由一VIP咨询师接待,双方沟通后制定了手术方案及手术项目, 包括切开重睑术、假体隆鼻术、假体隆胸术、下颌角截骨术、上唇缩小术五项。当日上午1100左右,赵女士见到了朴原辰院长,继续沟通后,双方对原先制定 的手术方案达成一致意见。1200左右,赵女士付款后进行手术前的体检,体检正常。

  当日下午200左右,赵女士进入原辰手术室,下午230接受全身麻醉,《麻醉记录单》显示全麻状态下进行的美容手术包括:隆胸、隆鼻、削下颌、缩上唇,而一则《整形科手术记录》里则介绍,隆鼻手术进行的是局部麻醉。也就是说,在隆鼻手术这项,《麻醉记录单》上说的是全身麻醉,而《整形科手术记录》说的是局部麻醉,两者有矛盾之处。

  有关资料显示,赵女士于下午245开始手术后,并没有立即进行隆胸手术隆胸手术至下午6点才开始进行,当天的手术结束于当晚9点,出手术室时间为当晚945,手术者为朴辰原和另一李姓助理医生。

  原辰提供的《病程记录》一方面说手术进行顺利,另一方面又说手术后发现右侧乳房引流管引流量大经加压包扎后仍有活动性出血…… 患者总失血量约为1500毫升。《病程记录》没有说失血性休克字样,但称朴原辰在术后仍在手术室,查看后随行手术止血为了补充丢失血液,又指示”“转往第六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与《病程记录》里所说朴原辰于手术后还在原辰手术室相矛盾的是,1128日,记者现场采访时,原辰有关负责人陈先生介绍,朴原辰有一个当天晚上9点半的航班,为了赶航班,未等手术完成就提前离开了手术室。他解释,那时,赵女士的隆胸手术主要部分已做完,由助理医生李先生收尾

  1128日,记者现场采访行将结束时,将刘先生的一些怀疑及原辰如何解决双方纠纷等问题书面提交给原辰有关负责人陈先生,希望对方用 书面的形式传真来发电子邮件过来。1129日,记者联系原辰一薛姓负责人,再次提出了希望能得到书面回复的要求。但是,截至记者截稿前,都没有收到这样的回复。

  是否医疗事故 需专业机构鉴定

  上海市海朋律师事务所徐亦律师认为,赵女士在原辰美容手术未做完即送第六人民医院,然后被诊断出血性休克,是否是医疗事故,需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认为确系医疗事故,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原辰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专业鉴定机构认为医疗事故由已做手术中某一项引起,原辰除了退还已收某一项手术的全部费用外,还要根据患者实际损失等情况进行赔偿;如果专业鉴定机构认为医疗事故由已做所有手术共同引起,原辰就应该退还已收所有手术费用的全部费用,并根据患者实际损失等情况进行赔偿;不论怎样,赵女士失血性休克后,那项没有做的手术,其费用应该全部退还。

  徐亦律师建议,赵女士方面可以根据去年实施的《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向闵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进一步向法院起诉。